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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仿真学会关于组织推选2019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2019/1/16 12:04:12    新闻来源:中国仿真学会

学会各(常务)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19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9〕1号),中国仿真学会面向学会单位会员和分支机构开展2019年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一)推选渠道

1.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推荐(提名)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推荐(提名)。

2.中国科协推荐(提名)的院士候选人由中国科协所属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有关全国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以下简称省级科协)推选。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

3.有关全国学会可推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省级科协可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有关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推选。

4.中国仿真学会推荐(提名)的院士候选人由学会各(常务)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推选。

(二)推选名额

学会上报中国科协推荐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有关全国学会、省级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有关要求。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并当选为院士。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并当选为院士。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凡2013、2015、2017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9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担任警务技术职务的可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六)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全国学会、省级科协的推选范围。

三、工作程序

1.中国仿真学会所属各(常务)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具有推选资格。各推选单位在进行推选工作前,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中国科学院文件见http://www.casad.cas.cn/chnl/453/index.html,中国工程院文件见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323/column_323_1.html#anchor_point,中国科协文件见http://www.cast.org.cn/art/2019/1/14/art_460_85476.html

2.推选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选出中国仿真学会推选的候选人。

3.被推选人材料完善及材料审查。

4.公示:在中国仿真学会官网和被推选人单位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月25-3月1日)。

5.学会整理材料上报理事会和中国科协(3月4-5日)。

注:(常务)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如有推选意愿,请在1月22日前联系学会办公室(010-82317098  82310612)。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提名)资格。2019年2月19日前,以下材料报送学会秘书处:

1.  推选材料

推选单位提交本通知中的附件1《中国仿真学会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2《同行评议表》纸质版各原件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cassimul@vip.sina.com。附件1中的推荐意见由(常务)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组织相关人士撰写,(常务)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主任委员签字。

2.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申报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纸质件8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附件1纸质件8份,其中原件3份。

(3)《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1套。

(4)《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2份。

(5)《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具)2份。

(6)光盘1张,内容为《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附件材料》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50兆)。

以上材料模板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www.casad.cas.cn)下载、查询。

3.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申报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10份,其中原件6份。原件由候选人签名,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不接收U盘、移动硬盘等其它存储介质。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及使用范围的说明(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2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  志

联系方式:(010)82317098(010)82310612   13699212087

材料报送地址(如快递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航工程训练中心东637

邮    编:100191

 

附件1:《中国仿真学会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同行专家评议表》

 

 

 

中国仿真学会

2019年1月16日 

附件1:中国仿真学会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同行专家评议表(2019年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工程训练中心637室 电话:010-82317098 传真:010-8231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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