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仿真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和发现仿真科学技术领域的青年优秀人才,促进创新,提高仿真学科的影响力,特设立中国系统仿真学会(CASS)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第二条 本奖项由CASS设立、评选和颁发,每年评选一次。
评奖标准
第三条 参加评选的博士论文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论文选题为仿真学科的前沿。
2.论文在仿真及其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突破性成果,或在关键技术、应用技术创新等方面成果显著,具有重要的科学或工程应用价值。
3. 论文撰写材料翔实、推理严谨、符合学术规范。
4.论文作者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的两年内获得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
第四条 每年评选获奖论文数不超过5篇。
论文推荐
第五条 参评博士论文由本学会理事推荐。每名理事推荐参评学位论文不超过2篇,已获国家或其它一级学会优秀博士论文奖的论文,不在推荐范围。
第六条 每篇学位论文需提交印刷论文六本,电子版论文一份及论文保密审查证明。
评奖组织和评奖过程
第八条 由学会办公室负责评奖的组织工作。评奖过程分形式审查、初评和终评三个阶段。
第九条 形式审查由秘书长会同CASS办公室负责,通过该阶段审查的论文方可进入初评阶段。
第十条 初评采用同行专家匿名函评。由理事长办公会确定评审专家名单。每篇博士学位论文至少有五名同行专家评议意见。理事长办公会根据同行专家评议情况,确定入围候选优秀论文。候选优秀论文数不超过10篇。候选优秀论文在终评前在学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中有异议者,应做调查,再作结论。
第十一条 终评由CASS常务理事会选聘的专家组成评奖委员会负责。评奖委员会成员不少于9人。评审时对所有候选论文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当选论文得票必须超过三分之二,获奖名单在学会网站公布。
评奖约束及惩罚条款
第十二条 评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必要的回避制度。
第十三条 如在评议过程或评奖之后,发现被评论文有抄袭、剽窃等学术道德问题时,评奖委员会有权取消该论文的参评资格;如已经获得的奖励证书,由中国系统仿真学会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励证书,并予公布。
颁奖
第十四条 CASS对获奖的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获奖证书由理事长签署。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CASS常务理事会于2011年1月14日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