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国仿真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常务)理事单位、分支机构:
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敬业奉献,为仿真科技发展作贡献,同时也体现科技工作者在学会中的主体地位,中国仿真学会开展2020年度中国仿真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中国仿真学会会员,为学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在仿真科学技术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一线工作的我国科技工作者:
1. 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4.在国防科技中做出突出贡献。
不包括曾获得过"中国仿真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二)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技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切实把德学双馨、事迹感人、创新创业及为学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才推荐出来,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各(常务)理事单位、分支机构可推荐1人。
(四)分支机构推荐人选由分支机构主任签署推荐意见,(常务)理事单位推荐人选由推荐的(常务)理事签署推荐意见。(常务)理事单位推荐人选应为本(常务)理事单位人员。
(五)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要求
《2020年度中国仿真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WORD版、《2020年度中国仿真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签字盖章)与有关附件材料合成册的扫描版发送至学会秘书处邮箱cassimul@vip.sina.com。
(二)材料报送时间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逾期不再接收。
(三)有关附件材料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8篇);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地市级以上)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