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仿真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说明
为正确判断仿真领域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关于鼓励科技社团开展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的精神,中国仿真学会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评价范围
仿真领域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的重大技术成果,或具有广泛学术影响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二、受理及组织评价程序
1. 凡有科技成果评价需求的单位,需填写《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
2. 中国仿真学会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形式审查并作出回复。
3. 资料审查。受理申请后,中国仿真学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价资料审查组,对评价材料进行审查。
4.成立专家测试组,形成测试意见。测试组组长由评价委员会委员担任。
5.评价委员会主任邀请仿真领域知名专家、资深专家或者仿真学会会士担任。
6. 召开评价会,形成评价意见。
7. 由中国仿真学会出具评价报告。
科技成果评价流程图附后。
三、申请评价需准备如下材料:
1. 研制报告
应包括:任务来源,立项或选题背景,研制工作的组织过程,成果的主要创新性、先进性和成熟性,成果推广应用情况以及应用前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项目完成人和完成单位名单。
2. 技术报告
应包括:技术路线,研究路径,技术特点或难点,知识产权情况及对应技术指标,关键技术指标与国内外主流或前沿指标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科技进步的促进作用,存在的问题或局限性等。
3. 查新报告
具有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6个月内),原则上应进行国内外查新。
4. 测试报告
原则上是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测试机构出具的报告。测试报告应完整严谨,对项目的所有关键技术指标提供支撑。
基础理论成果无需提供。
5. 应用报告
对主要用户和针对关键技术指标的应用情况进行总结。
6. 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经济效益主要包括完成单位与本成果直接相关的近三年收入和利润情况。"直接相关"可通过合理核算方式佐证。
社会效益可以包括为完成单位以外带来的经济收入,或提高行业竞争力的贡献,或满足国计民生需求,或公益贡献。
7. 附件(其他材料)
应包括:完成单位及完成人贡献说明,项目来源及验收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用户出具的应用证明,直接经济效益证明(需出具完成单位财务证明,加盖财务章)等。
四、评价会前需组织完成的材料
1. 评价委员会测试组意见
测试组织流程:评价委员会测试组对测试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有必要进行现场测试或抽测,形成测试意见。测试意见需由组长在评价会上亲自报告,测试专家组由3位专家组成,组长1位,组员2位)。
第三方测试报告指标完整,结果明确,可采用采信测试报告模板;如需补充现场测试,应与采信部分合并形成测试组意见,提请评价委员会审议(基础理论成果无此环节)。
2. 资料审查报告
资料审查流程:评价委员会资料审查组对评价材料进行审查,专家确定材料齐全并出具资料审查报告。资料审查报告由审查组长在评价会上宣读。资料审查组由2位专家组成,组长1位,组员1位。
3. 评价意见(讨论稿)
见模板。
以上材料齐全方可召开评价会。
五、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管理费
2.4-3万元整,不含专家费用及会务成本。